是不是时常感觉疲惫,与TA鸡同鸭讲?是不是频繁产生怒火,和TA针锋相对?是不是总会唉声叹气,拿TA无可奈何?如何化解矛盾,做到知己知彼,有效沟通,来优天赋-情感危机化解讲座告诉您。利用2000多年传承至今的数字技术,让你看懂TA的人生说明书,打开幸福法门!
🚩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
1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1)重婚的;
(2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(3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;
(4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
2、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。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,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为了两个孩子的将来,夫妻双方打开心结、理性沟通,最终重归于好,同时规划了家庭财富问题。我们不是只劝人离婚,而是帮助当事人如何更好地解决问题,无论你遇到什么情况,我们都有千方百计,解您千愁万绪!
2个月时间达成和解离婚,帮助当事人拟定了专属离婚协议,对于孩子抚养权、房产、银行存款、债务、投资、北京落户问题等各方面问题进行了约定,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,同时也解除了后顾之忧!
2023年,辛苦勤劳努力的自己,致敬支持自己的亲朋好友,感恩引导自己的领导同事,感谢客户的信任配合~❤
无论是生活中的爱情、亲情、友情,还是工作中的信任、帮助、共赢,都需要我们的双向奔赴。🌈
2023年以这份改判判决圆满收关,希望在2024年大家都能各随所愿、万事顺遂、大展宏图!💪元旦快乐🎉🎉
法官听到结婚两个月双方就分居,房产孙女士亦未出实际出资,法官要主持调解时有明显倾向性。但是经过我们据理力争跟法官多番沟通,终于最后取得胜利,房产(可能被拆迁)归我方所有,我方分两期向林XX支付房屋折价款。帮助孙女士维护了她的最大权益,孙女士非常满意特地给我们送上锦旗以表示认可和鼓励。
🚩《反家庭暴力法》🚩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,制止家庭暴力,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,协助受害人就医、鉴定伤情。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家庭暴力情节较轻,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。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离婚时既想要房,又无法一次性支付对方折价款,其实这个时候,对方也担心拿不到房屋折价款,失去信任的时候,离婚协议已经无法满足双方的诉求,这样一份法院文书,拿到房子的一方既能分期支付,对方也有强制执行的依据,可以说是圆满解决👍。
父母去世后直管公房在其他兄弟姐妹都不同意的情况下,怎么变更承租人?
此案件就比较特殊,兄弟姐妹就针对此事签订了《房屋分配协议》才得以变更承租人,可是该房屋遇到了拆迁,这个时候一方反悔了闹上法庭,最终找到我们后调解解决纠纷
🚩离婚协议写不好,离婚之后也一堆麻烦事、纠缠不清,一不小心就踩了坑。我总结了7件需要注意的事情,离婚时一定要约定清楚,避免自己吃亏!
夫妻本是同林鸟,感情不和各自飞。离婚虽然自由,但是也要谨慎。防止对方在离婚协议上给您使绊子,无意间就损害了自己的权益。协议离婚一定更要约定的7件事:
🌷1.抚养费的递增比。物价上涨,抚养费不变,相当于您在给对方减少抚养费;
🌷2.孩子户口的迁移:在离婚协议中,要约定好孩子资料的交接和户口迁移的问题,防止对方一直拖延;
🌷3.自己户口迁移的问题。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,迁出户口,这样就避免了对方强制迁移的风险;
🌷4.探视权的时间和地点。防止对方阻止您探望孩子;
🌷5.财产约定:千万不要随便的约定,其他财产不做分割,要是离婚几年以后,发现对方有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,还是那句话就会影响到您的分割;
🌷6.债务的约定:要分清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,避免离婚后,还要帮对方承担还债的风险;
🌷7,违约责任:避免对方不按照约定,执行的时候不要听信口头的约定,白纸黑字一定要这样签才可靠